民国初期男女服饰特征浅析

发布时间:2015 年 02 月 10 日 | 文章作者: | 浏览次数:20248

摘要:清末民初,中国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历史变革。统治中国二千余年的封建帝制被推翻,中华民国成立。在西风东渐的影响下,衣冠服饰也迎来了又一轮的变革。本文立足社会变革的大背景,以辛亥革命博物馆所藏的两套民国初期男女服饰为例,简要分析民国初年男女服饰特点以及历史意义。

    摘要:清末民初,中国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历史变革。统治中国二千余年的封建帝制被推翻,中华民国成立。在西风东渐的影响下,衣冠服饰也迎来了又一轮的变革。本文立足社会变革的大背景,以辛亥革命博物馆所藏的两套民国初期男女服饰为例,简要分析民国初年男女服饰特点以及历史意义。

 

    关键词:民国初期 服饰文化 议员服饰

 


    “衣食住行”,可以说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反映一个国家或民族社会生活最为直接的窗口。其中首当其冲的“衣”,是人类生活必不可缺的要素,同时也是人类文明的一个标志。孙中山先生说:“穿衣是由文明进化而来。文明愈进步,穿衣问题愈复杂。”服饰在满足保暖等人类生活的物质需求外,还代表着一定时期的精神文化。

    一、民国初期服饰特征概述

    五口通商,特别是上海开埠以后,西装开始传入中国。清末,我国已有一部分留学生、文化人和通商口岸的市民接受了西方服装,并与本民族传统服装融合,形成了“中西合璧”的穿衣方式。辛亥革命前后,一批赴英美等国的留学生在国外学习西方文化,接受西方生活方式,他们剪掉长辫,脱去长袍马褂,换上西服。回到祖国的学生,把外国式样的学生制服和西服带回了国内,于是在中国形成了一次服装改革的浪潮。

    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成功。1912年1月1日,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同年2月12日,清帝被迫宣告退位。清代的冠服一律被摒弃,满族剃发梳辫的习俗和汉族妇女的缠足陋习也被逐渐革除。中华民族的服饰从整体上摆脱了古典服制的束缚。

    (一)1912年颁布的《民国服制》

    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改朝换代亦称为“改元易服”。易服是朝代更迭的重要符号之一。中国历代《舆服志》、《礼仪志》等,便是各朝代服制的相关记载。中华民国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颁布服制的政权。在南京临时政府期间,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就签发了包括剪辫、放足在内的诸多法令。

    1912年10月3日,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向全国公布参议院决议通过的《民国服制》,共三章十二条,并附有图式。其中规定:男子礼服分大礼服、常礼服二种。昼用大礼服为西式大氅式,晚用大礼服类似燕尾服,后摆呈圆形,裤用西式长裤。常礼服二种,一为西式,一为袍褂式。均为黑色,料用本国丝、毛织品或棉、麻织品。遇丧礼,穿着礼服时,在左腕围以黑纱。女子礼服上用长与膝齐的对襟长衫,下用裙,周身得加绣饰。遇丧礼,穿着礼服时,在胸际缀以黑纱结。对礼帽、礼靴亦作了具体规定。这就确立了民初西装革履与长袍马褂并行不悖的服饰风格。其中,男子的常礼服除一种为中式长衫、马褂外,其余均采用西式礼服式样。由于这些条例不太符合中国国情,所以实际上未能完全实行。从民初至1919年间,民国政府又相继颁布了十余项服制规定。

    1912年颁布的《民国服制》具有以下特点:1、中西并陈,西重于中。2、礼服贯彻平等的原则,官员统一着装。3、西方产品及西式文化的入侵,引发人们对于西式服装流行的忧虑。有人提出“装可改,服可易,外国货不可用,国货不可废也”的设想,认为“用国货则改易西服宜尽以国货为之,不必用西人之呢绒”。出于保护民族工商业的考虑,明确规定国服的用料为“本国丝、毛织品或棉、麻织品”。

    民国初年的服制改革,其意义不仅仅在于“易服改元”,还是将西方服饰第一次直接地、自上而下地引入中国,并以此为社会政治变革的手段之一。从此中国的服饰开始了洋装年代。不过,到1928年民国南京政府成立,重新颁布的《服制》法令取消了西式的燕尾服,那些不合国情的纯西式服装在30、40年代时,逐渐被从中国文化中演化出来的中山装、旗袍所替代。

    (二)民国初期的男子服装

    民国时期,男子服装主要为长袍、马褂、中山装及西装等,虽然取消封建社会的服装禁例,但各阶层人士的装束仍有明显不同。这主要取决于经济水平和社交范围的差异。另外,由于年龄、性格、职务、爱好的不同,也在大同中求各异,并根据场合、时间分早装、晚装、礼服、便服等不同款式。

    民国初期的男子服装具体分为以下六种:1、长袍、马褂,头戴瓜皮小帽或皮松帽,下身穿中式裤子,登布鞋或棉靴。2、西服、革履、礼帽。3、学生装,头戴鸭舌帽或白色帆布阔边帽。4、中山装。5、长袍、西服裤、礼帽、皮鞋,这是民国中后期较为实行的一种装束,也是中西结合较为成功的一套服饰。6、军警服。其中,20年代,男装长袍马褂或长袍坎肩、西服、中山装、学生装都是城市及乡间上层人士流行的服装,而中式衫袄和中式抿裆裤则是劳动人民的主要服饰。

    民国时期,就全国范围来说,马褂、长衫,尤其是长衫,仍是一种最普遍的服装,并与同时流行的学生装、西装等并行不悖。

    (三)民国初期的女子服装

    一般来说,民国初期的女子服装流行上衣下裙的穿着方式。上衣有衫、袄、背心等;款式有对襟、琵琶襟、一字襟、大襟、直襟、斜襟等;领、袖、襟、摆等处多镶滚花边,或加刺绣纹饰;衣摆有方有圆,宽瘦长短的变化也较多。青年妇女往往穿着窄而修长的衫袄,衫袄的领子很高,下穿黑色长裙。上衣下裙的女装后来一直流行,但裙式不断简化,到30年代,前后有中幅的马面裙逐渐被自然淘汰。斜裙、绕膝裙、喇叭裙、百褶裙、节裙等逐渐流行。

    民国初期,由于留日学生甚多,服装样式受到一定的影响,多为窄而修长的高领衫袄和黑色长裙,不施质纹,不戴簪钗、手镯、耳环、戒指等饰物,以区别于二十年代以前的清代服饰而被称之为“文明新装”。民国中后期,因受到西方文化及生活方式的影响,服饰日趋华丽,并且出现了各种奇异的服装。

    民国以来的服装发展趋势,简言之,就是将服装上面不必要的点缀饰品逐渐减去,走向简约化、多元化、现代化。

 

    二、民国初期男女服饰实例

    这里,以辛亥革命博物馆所藏的两套民国初期男女服饰为例,比较以上所述的民初服饰的基本特点及文化内涵。这两套服饰原由广东省收藏家协会陈宏浩先生收藏,于2013年10月10日捐赠给辛亥革命博物馆。

  (一)民国初期议员服饰(图1)配“众议院”银质证章(图2)

                                    

                                                 (图1)                       (图2)

    这套男子服饰由长袍、马褂组成,与“众议院”银质证章配套。参照民国初年《民国服制》中男子礼服的相关规定,可以确定为民国初期的议员服饰。

    长袍,初为清代礼服,以其长度及至膝下而得名。多指男子的常服。以各色绸缎制,制为双层,或纳以棉絮;圆领,窄袖,大襟,下长过膝。多用于秋冬或初春。辛亥革命后,曾被用作男子礼服,制为齐领,窄袖,前襟右掩,下长至踝,左右下端各开一衩,质用丝麻棉毛;襟上有纽扣六颗。通常和马褂、礼帽及长裤等搭配。馆藏的这件长袍为青灰色,绸缎质地,双层,纳以棉絮,里衬为米色花卉图案;齐领,窄袖,前襟右掩,襟上有纽扣六颗;长袖,袖长至手脉;衣长至脚踝,左右下端各开一衩。其制式符合长袍的特征。

    马褂,亦称短褂,是清代男子所穿的一种短衣。由行褂演变而来。因穿着便于骑马而得名。长不过腰,下摆开衩。衣袖有长短两式:长者及腕部,短者及肘间。袖口部分大多平齐。以对襟为主,也有大襟及缺襟等式。清初仅用以武士,康熙末年传至民间,随即普及全国。不论官庶,均可穿着,并演变为一种常服。清朝灭亡后,官服制度大多废除,但马褂得以保存。民国初年,被定为男子礼服,凡出入重大的社交场合,一般均需著此。其式亦有定制。《民服制》规定:“(马褂)齐领,对襟;长至腹,袖长至手脉。左右及后下端开,质用丝麻棉毛织品,色黑,纽扣六。”馆藏的这件马褂为黑色,绸缎质地;双层,内衬为青石色;齐领,对襟,襟上有钮扣五颗;长袖,袖长至手脉;衣长至腹部;左右下端各开一衩,背部开一衩。其制式亦符合马褂的特征。

    在马褂的正中挂有“众议院”银质证章一枚。1912年8月10日,由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公布的《国会组织法》中规定,中国国会采用两院制,即以参议院及众议院构成民国议会。众议院取“人口比例主义”,以各地方人民所选的议员组成。众议员是指民国初年国会中众议院的议员,通称国会议员。由各地方人民按选区直接选举产生,一般为每人口满八十万选出众议员一名。有中国国籍、年满二十五岁以上、有一定不动产和一定文化程度之男子,可被选举为众议员。任期三年。不得同时为参议员。此件证章的正中为篆书“众议院”字样,左右两侧环绕嘉禾图案。背面为两面交叉的五色旗,下方刻有编号“615”。议员证章是证明其议员身份的重要物证之一。

    (二)民国初期女子服饰(图3)配“民国万岁”五色旗香包(图4)

                                                                

                                            (图3)                             (图4)

 

    民国时期的女子服饰在西化速度方面落后于男性,但就款式以及更新速度而言则比男子服饰丰富。女子礼服按公布的服制为上用长与膝齐,有领、对襟式、左右及后下端开衩,周身加锦绣;下着裙子,前后中幅(即裙门,也称马面)平,左右打裥,上缘两端用带,基本上为清代汉族女装的发展。此套馆藏的女子服饰由袄、背心和马面裙三部分组成。

    袄,亦称“短袄”,即短衣。由短襦演变而来。最初多作为内衣,名“襦袄”。其制较腰襦为长,较袄子为短;大襟,窄袖。通常以厚实的织物为之,俗谓“夹袄”。也有在其中纳以棉絮,做成一种寒衣,俗谓“棉袄”。至晚清,袄的形制有所变化,除原来的短袄之外,又出现了一种长袄,其长盖膝。民国以后,袄的长度恢复到胯部以上,并一直延续。馆藏的这件女士上衣为淡绿色,绸缎质地,织有暗花,为鸟与花卉图案;齐领,大襟右衽,襟上有纽扣六颗;七分袖,袖长至手臂;衣长至臀部,左右下端各开一衩。

    背心,也称“坎肩”或“马甲”,主要的特点是没有袖子或袖子很短。魏晋时期的裲裆是背心的最早形制,宋代以后男女皆穿。背心最初仅作为衬衣,后来可作为外衣,加罩在其他服装之外。当时背心的制式为对襟、直领,衣长至腰部,两侧开衩。衣襟间不用纽带,穿时任其敞开。到了明清时期,背心的形制有所变化,衣襟一般采用大襟、曲襟、一字襟等,并用纽扣相连。馆藏的这件背心为淡绿色,绸缎质地;双层,内衬为红色;斜襟,襟上有纽扣五颗,纽扣上为手持花朵图案;无袖;衣长至胯部;领口、衣襟处镶有黑边,上绣有花卉图案装饰,及花朵带状装饰条;右下摆处为类似蝴蝶形状的黑色刺绣图案,两侧有花朵装饰条。

    马面裙,又名“马面褶裙”,是清代裙子的典型,另有百褶裙、鱼鳞裙和凤尾裙等。前后共有四个裙门,两两重合,侧面打裥,中间裙门重合而成的光面,俗称“马面”。马面裙始于明朝,延续至民国。清代马面裙较为繁复,褶子细密,有多至百褶的,褶为死褶,一些马面裙褶间还有镶边。常见的款式是在马面上缀以刺绣装饰,位置在马面中央或者下端,四周并有镶边。马面裙穿于衫袄褂子之内,上衣的下摆遮住了裙腰,整体上常常表现为低腰线效果。辛亥革命前后,受西方影响,裙子的穿着方式由围系慢慢向套穿转变。至20世纪20年代,有些套穿的裙子仍然保留着马面裙的裙门和裙褶的痕迹。此后,中国女性所穿的裙子与西式女裙的差别慢慢变小,传统女裙的元素渐渐消失。馆藏的这件马面裙为绸缎质地,百褶处为红色,镶以黑边;裙门为鸟与花卉图案的刺绣,镶以黑色裙边;腰部为蓝色宽边,穿着时围系于腰间,用绳子固定。

    香包,也称“香囊”、“香桶”等,一般用来盛香料作饰物。香袋与琼瑶、玉环、香帕等,为古人重要的佩饰之一。唐宋以来,风气大开,熏香佩袋,更为流行。明清以后,佩戴香袋极为普遍。一般佩戴于在腰际及胸襟,也有置于袖中的。馆藏的这件香包佩戴于主人胸前,香包上部挂有圆形方孔的铜钱一枚,正面刻有“民国万岁”字样,背面为八卦图案;中部为钟形香包一枚,黑色,有玫红、蓝色刺绣镶边,正、背面图案相同,分别绣有五色旗的双旗纹饰、花卉及云朵图案,云朵上用亮片装饰,两面用绿、红、白色丝线间断缝合;香包下挂有象牙质地镂空圆珠一颗。

    三、结语

    清末至民国初期,中国社会经历了巨大的变革,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处于激烈的斗争和动荡的变革中。旧事物在斗争中没落、衰亡,新事物在变革中产生、发展。此时的服饰文化亦是如此。在新旧交替、西风东渐的形势下,其最大进步,在于废弃了千百年来以衣冠“昭名分、辩等威”的传统观念及等级制度。然而,西风东渐的浪潮越来越汹涌,使得中国传统服饰不断被西化,传统服饰几乎消失殆尽。如今,传统服饰被放入了博物馆,供欣赏及研究,我们在感叹传统服饰精美绝伦的同时,不妨思考下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的发展趋势。

   
    本文作者:关睿 辛亥革命博物馆保管部

    参考资料:

    [1]华梅.中国服装史[M].天津: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1989

    [2]周汛、高春明.中国衣冠服饰大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6

    [3]黄能馥、陈娟娟.中国服饰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4]徐珂.清稗类钞[M].北京:中华书局,2010

    [5]陈明远.百年生活巨变(1840-1949)[M].上海:文汇出版社,2010

    [6]章开沅.辛亥革命词典[M].武汉:武汉出版社,2011

    [7]袁仄.“国服”、“汉服”及民国服制[J].服饰研究.2006(04)

    [8]黄敏.民国时期的服装研究[J].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08)

    [9]陈建辉.民国元年和十八年“国服”制度之研究[J].美术观察.20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