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国家文物局部署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1 年 11 月 01 日 | 文章作者: 国家文物局网站 | 浏览次数:69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切实保护国家文物安全,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7月17日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从即日起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大国的高度,以对国家、对历史、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严厉打击文物犯罪,严惩犯罪分子,切实保护国家文物安全。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李伟,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玉珠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伟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就文物安全作出系列重要批示,要求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切实把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管理好、守护好。近年来,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在暴利驱使下,大肆盗掘、盗窃、倒卖、走私文物,严重威胁国家文物安全。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文物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充分认识维护国家文物安全、保护国家珍贵文化遗产的重要性、紧迫性,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李伟强调,此次专项行动是近年来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联合组织的规模最大的一次。各级公安机关要重拳出击、多措并举,迅速掀起专项行动高潮。要以打开路,全警动员,多管齐下,集中侦破一批案件。要落实追逃责任,强化追逃措施,集中抓获一批文物犯罪在逃人员。要全面梳理近年来被盗文物情况,集中依法追缴一批被盗文物。要转变理念,创新打法切实提升打击文物犯罪能力水平。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积极会同文物部门建立完善打击与防范文物犯罪长效工作机制,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发动群众,扎扎实实推进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刘玉珠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会议指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对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具有重要意义。要把确保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聚焦文物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制度设计和精准管理,注重盘活文物资源,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刘玉珠要求,各级文物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文物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守文物安全红线不放松,久久为功,不断筑牢文物安全防线。要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认真梳理排查文物、博物馆单位发生的文物犯罪案件信息和线索,及时通报公安机关。要加强涉案文物鉴定评估队伍建设,及时准确做好涉案文物鉴定和作案现场认定。要全面加强文物单位自身安全防范,继续增强文物安全监管力量和巡查看护能力,积极应用文物安全先进技术和装备,不断提升安全防护水平。


会上,专项行动办公室通报了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