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博物院关于南区文创商店面向社会机构遴选意向合作的公告
辛亥革命博物院为充分发挥文博场馆资源活化利用,进一步完善博物馆配套服务功能,满足观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让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拟将本院南区文创商店面向社会遴选,诚邀有实力、有创意、有经验、有诚信的合作方加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文创商店位于南区一楼东侧场地,面积约350平方米,进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展示和销售等服务。要求依托辛亥首义历史文化和辛亥革命博物院院藏文物资源,经营辛亥首义文化和荆楚文化特色的文创产品、旅游纪念品、伴手礼等。
二、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3年,采取1+2的合作模式。其中第一年为试行合作期,试行期结束后,经博物院考核达标后续签2年。
三、合作方式
1、合作方入驻辛亥革命博物院时,其装修方案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实施;合作方自行承担装修费用、运营期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2、双方合作采用销售分成模式,合作方须按月向博物院提交真实有效的销售清单,并接受博物院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当双方的合作期限届满,若合作方希望继续合作,在参与下次遴选时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四、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身份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范围涵盖文化创意、零售等相关内容。
2、经营项目必须紧密围绕辛亥首义历史文化和辛亥革命博物院院藏文物资源领域,且具有创新性、独特性与实用性,能够与辛亥革命博物院的文化定位相得益彰,严禁开展低俗、商业性过强或有损博物院形象与声誉的经营活动。
3、具备相关行业经营资质与丰富经验,能够提供完整详细的经营规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介绍、业绩、运营策略、人员配备、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4、遵守院内相关规定,不得随意改变场地用途。
5、合作方的服务人员须遵守博物院各项规章制度,须按时参加院内消防安全培训,并配合做好经营区域管理。
6、合作方经营时间须与博物院开放时间保持一致,开放日必须营业。
7、配合辛亥革命博物院的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文化惠民活动。
五、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有意向者请在2025年10月15日前将以下报名材料发至邮箱xhgmbwy1911@163.com,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主题请注明“辛亥革命博物院文创商店报名-[报名主体名称]”,邮件备注主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3、资质证明复印件;
4、公司近一年税收证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和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盖公章);
5、过往案例及合作方案(含产品规划、运营计划等)。
请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遴选方式
1、报名成功的单位以电话方式通知;
2、遴选顺序以签到顺序为准;
3、现场提交遴选文件要求:
现场递交完整密封的纸质遴选文件,资料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4)公司近一年税收证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和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5)业绩:企业经营或管理的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相关运营情况、名称、地点并提供相关证明(店面图片或者合同复印件);
(6)具备相关行业经营资质与经验,提供完整详实的经营规划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的组织运营策略、人员配置、安全保障措施、运营经验、分成比例(含保底金额)以及可为博物院提供的其它条件等;
(7)履约承诺书;
(8)博物院组织专家评审,综合评估后确定合作方。
七、其他说明
1、本次遴选最终解释权归辛亥革命博物院所有;
2、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八、联系方式
辛亥革命博物院期待与您携手合作,共同打造充满活力与文化魅力的多元空间,为广大观众提供更为丰富精彩的文化体验之旅。
联系人:钟老师 龚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11746
辛亥革命博物院(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