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公示(2016.6.21)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认[2016]- 13778号确认书要求,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2015年度绩效审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内容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6】87号)要求),对我单位2015年度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专线资金项目、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项目、人才培养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专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同时按照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模板,编写相应的绩效评价报告。该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金额
2.2万元人民币以内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合法有效,且有相应经营范围;供应商为能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
3、供应商须在本地设有固定合法售后服务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为本项目货物安装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送询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2016年6月21日起至6月23日止17:00前交到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号)。
采购人: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
联系人:陈曦
电话/传真:027-88872379
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