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基础工作信息化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21 年 11 月 01 日 | 文章作者: 中国文物信息网2018年10月26日 | 浏览次数:733
2016年11月,国家文物局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该文件在分析评估文物工作信息化建设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纲挈领地统筹规划了全国文物行业信息化发展的新蓝图,提出了信息化发展的主要任务,提出了各级各部门的推进要求。这份文件对于各级各类文物部门的信息化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操作价值。本文尝试从基层文物工作从业者角度,分析文物工作信息化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尝试探讨解决对策。 现 状 文物工作信息化,是将文物工作的模式、对象、资料及成果等阶段的数据信息,和其产生、录入、识别、存储、分析、传输及展示等环节运用信息科技手段加以重构,用来拓展文物工作者和各类受众的信息获取、传递、认知和执行等功能的新型工作方式方法。要做好文物工作信息化,首先要构建好文物工作体系这一基础,以体系为信息化构架,以具体环节为信息化节点,以使用导向为信息化目标,再辅以先进高效的信息化技术手段,以切实达成文物工作信息化。 近年来,文物工作信息化发展迅速,水平不断提高,尤其是系统地实施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及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等专项普查工作后,将近77万处不可移动文物及1亿余件套可移动文物的基础信息录入全国文物资源数据库,初步建立起文物大数据体系,构建了较好的文物工作信息化基础。各高校、科研院所、重要博物馆(纪念馆)等机构,也运用多种科技手段,革新文物调查、考古、修缮(修复)、典藏、展示等保护和利用方式,田野(城市)考古、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可移动文物科技保护、博物馆(陈列馆)研究展示及社会宣传教育等工作部门和环节,均已启动了信息化工作,并取得了较大进展。如此,既提高了文物工作效能,丰富了工作成果体现形式,更对提升文物管理服务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有助于夯实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的各项基础,真正推动了让文物活起来,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 存 在 的 问 题 目前,文物信息化工作热点不断,成绩斐然,但在各基层文物行政部门依然存在诸多不足,制约着工作进一步推进,影响事业发展水平及成果转化。 信息化工作基础薄弱,发展不均衡。通过“三普”和“一普”工作,各地已建立起基本的可移动文物与不可移动文物信息数据库,解决了文物信息化数据“有”与“无”的问题,但数据基础仍较薄弱。仅以文物基础信息中的不可移动文物数据信息为例,每一处不可移动文物点除基本的文字说明外,仅录入了部分JPG格式图纸、照片和大致的经纬度信息,并未录入全方位照片、航拍正投影图像、CAD格式图纸等详细信息,更遑论三维扫描图纸等新技术成果,无法适应当前工作要求与社会需要。各地的文物数据信息化也因所在区域财力等原因,工作进展参差不齐。部分经济发达地区根据工作实际创新出了各类文物信息化工作新平台、新模式;但大多数地区的文物行政部门只能望数据兴叹,“坐吃”国家打造的数据系统“老本”,无力深化进一步工作。 缺乏信息化理念,研究“故步自封”。部分国有文博单位从业人员未能及时跟上新形势,一方面坚持旧模式、老方法,对信息化概念仍旧停留在“无纸化”层面;另一方面还把文物工作看做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不愿分享行业信息与外界开展合作,导致工作方式落后,使文物工作禁锢为“信息孤岛”,从主观上阻碍了文物工作信息化进程。信息化隔阂也广泛存在于文物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各类文博单位之间,均不愿主动将本单位的数据信息与外界共享。此外,现有已投入运行的文物信息平台之间,多数也存在互相限制,无法做到各种信息的互通互联。 缺乏专业人才,缺少“充电”渠道。与其他行业不同,文物工作与信息化“触电”并有序推进的起步较晚,导致基层文物部门自身从业人员的信息化思维尚未系统建立起来,自我造血能力较弱。同时,基层文物部门及国有文博单位大都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由于人员编制管控严格、行业收入对比差距明显等原因,几乎无法引进优质信息化专业人才,外界输血效果有限。此外,针对各级各类文物部门工作人员的信息化专业培训也不多,无法快速有效地提升现有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理论和操作水平,造成的信息化“鸿沟”越来越大。 缺乏政策保障,缺少经费支持。“三普”工作后,各地登记在册的文物资源数倍地增加,但当前基层文物部门的机构和编制基本维持在2006年前后的水准,虽然部分地区有所增加,但相较于庞大的各类文物资源及繁重的各项工作任务而言依然捉襟见肘。基层文物部门普遍都存在着每个工作个体的超负荷运行现象,加之考古调勘、保护工程、安全管理及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各个环节工作程序规范化、标准化带来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使得各基层文物部门的工作重心大都在维持部门的基本业务运转,保证安全底线等环节中,几无可能再将人、物、财力投入到信息化建设中。 缺少系统规划,缺乏顶层设计。从全国范围而言,作为国家文博智囊核心的国家级文博咨询机构疲于应付文物行政审批相关的各类技术审查、论证和规划、方案编制等事务工作,对本应重点投入的如规划全国文博行业信息化发展蓝图,前瞻性指导各项文物信息化工作等关键环节关注太少。如此,文物信息化始终只能在文物部门内部周转,无法有效动员相关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共同推进,从根本上制约了文物信息化的发展。 解 决 思 路 做好顶层设计,规划引领工作创新发展。科学合理的事业发展规划是行业发展的核心基础之一。首先,要制定全面的文物信息事业发展规划,争取以部门法定规划的形式向全国发布施行,并及时指导督查,保证落实和推进;其次,各基层文物行政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在贯彻落实顶层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各地资源(包括文物资源和各类社会资源)优势,抓牢行业问题导向,把握社会发展趋势与民众需求,在信息化落地上下功夫,做文章,革新文博工作。 夯实工作基础,确保系统工作顺利开展。庞大繁杂的文物基础信息数据是文物工作信息化的根本所在。一方面,要利用现有的全国文物基础信息平台,进一步补充完善各类文物的基础数据信息,切实提高数字化程度;另一方面,各类文博机构要设置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文物信息化工作,定人定岗;最后,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积极指导,推广各类信息化系统及软件的实践运用及更新完善。 坚持开放理念,集约优质资源促进工作推进。信息化工作的属性决定了工作的开放属性。一方面,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高位协调相关部门,搭建渠道,创新模式,出台政策,引导推进行业信息化工作;另一方面,各类文博机构要以开放的姿态,盘活自身的优质资源,主动与相关信息化机构积极合作,在处理好部分涉密或敏感信息的基础上,将信息化工作模式全面引入文物工作中来。如此,既能博采众长,有效提高文物工作信息化水平,又能开诚布公,切实加强文物工作的各方面影响力,对于文物工作大有裨益。 加强人才培养,锻造文物信息化专业技术力量。要从信息专业人才“造血”和“输血”环节入手,彻底解决文博专业人员的信息化“短板”。首先,文博工作者要积极衔接信息技术人员,在工作中发挥好桥梁的作用,做好“传声筒”与“磨刀石”;其次,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各类培训,加强现有人员素质培养和提升;再次,文物部门与教育主管部门衔接,在相关高校文博等专业基础上,创建文博信息化专业方向,或推出文博信息化专业课程,创新文博专业人才梯队建设;最后,加强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究合作,也是便捷有效的途径之一。 保障专项政策资金,引导固化行业信息化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繁杂,周期较长,势必需要明确的政策支持和要求用以保障持续稳定的经费及人员投入。首先,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明确政策引导,固化资金投入渠道;其次,地方文博机构要积极创新合作模式,盘活社会资源;再次,各基层文博单位要保证自身的人力、财力投入,加强自身信息化建设。 转载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表明我馆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