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址类博物馆价值分析与业务特点
发布时间:2021 年 11 月 01 日 |
文章作者: 《中国文物报》2019年3月1日3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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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址类博物馆是在历史人文事件原生地或关键地点举办的博物馆,是“遗址”与“博物馆”的复合体,在中国博物馆事业中有着特殊的位置。
遗址类博物馆所涉及的“遗址”主要是历史人文遗存或考古遗存。历史人文遗存是留存至今的且有明确记录的遗存,如古代构筑物、聚落等。考古遗存是经考古发掘后的状态,或说是经过考古专业手段处置后的状态,考古遗址既呈现了古代遗存状态,也呈现出经考古方法处置的状态,如古聚落、古墓葬遗存等。
在遗址设立博物馆,是利用博物馆的专业能力对遗址进行研究、保护、展示,并通过教育活动让公众了解遗址的历史内涵和科学价值,认识历史发展方向,增进文化认同。有些遗址博物馆的业务对象是以遗址为主,如考古遗址博物馆等。
有些遗址博物馆的业务内容则与遗址性质有偏离,如依托古代建筑设立的博物馆。为此,遗址类博物馆需要明确博物馆的定位和工作重点,明确博物馆的业务内容,确定博物馆与所依托遗址的关系,明确遗址与博物馆的主次关系。
遗址类博物馆的原生用途不能覆盖博物馆的业务,遗址的历史价值不能置换博物馆的价值。例如,在历史上具有特定的政治、军事、崇信、民俗用途的古代构筑物,如皇宫、寺庙等,在这些构筑物遗址举办的博物馆,不能简单复原其原生用途,不能简单展示其原生活动,而是要依据科学研究成果,在历史和科学的语境中表达历史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基于当今社会价值观和社会发展需求,对相关历史事实进行解读和阐释。
遗址为遗址类博物馆赋予了个性特色,每一处遗址都是独具特色的,遗址的属性和特色既为依托遗址举办的博物馆提供了内容等方面的支持,也因遗址自身内容特质及遗址保存状态而对博物馆业务开展范围产生约束,遗址特质还会影响公众对遗址博物馆业务及服务内容的认知。
遗址类博物馆应明确博物馆的宗旨和任务。基于每一个遗址的自身特点,博物馆需要根据遗址特性、博物馆与遗址关系以及博物馆定位,明确博物馆的宗旨。作为公共博物馆,博物馆宗旨要确认博物馆承担的社会责任,坚持博物馆的科学精神,代表公众的发展需求。博物馆要注意遗址与相关人群的关系,理解和尊重相关人群与遗址文化内容有关的情感诉求,尊重遗址文化内容在多元文化传承中的作用。
博物馆宗旨要明确博物馆运营及博物馆业务活动遵循的基本价值观,特别是遗址在其存续过程及历史活动所依循的价值观与当代价值观存在较大偏差时,博物馆更要根据当代社会价值观明确本馆的价值观。
国际博协2004年发布的《国际博协博物馆职业道德准则》的各项规范就是基于公共领域价值观和博物馆核心价值观而制定的。公共领域价值观有无私、正直、客观、责任、诚实、公开和领导力,公益、服务是博物馆核心价值观,在博物馆运营中还要贯彻公平、科学、分享、专业、诚信等价值。
遗址博物馆要审慎处理遗址原生内容价值与博物馆价值的关系,深入分析原生内容价值与博物馆价值的关联与偏离,深描支持当代社会发展的原生内容价值,转译或重新释读不适应当代社会发展的原生内容价值,对悖离当代价值观的原生内容价值进行分析批判,例如一些古代帝王宫室遗存反映的“君权神授”和封建等级观念。遗址博物馆的价值反映着当代对遗址内容的认知,对遗址重要性的判断,更是当代社会对历史事件、人物和历史发展的价值判定。
遗址类博物馆的业务具有特指、专一、持续的特点,其业务对象通常与遗址本体、遗址遗存、遗址出土物有关,也包括与遗址实物性资料相关的科学研究成果;业务内容的时间区间会受遗址性质、年代的制约,主要是遗址原生状态存续的时间;业务实践依托的学术知识与遗址性质及研究方向关系密切,如考古遗址类博物馆多以考古学理论为依托,古代建筑类遗址博物馆多以遗产保护理论为框架。
由于遗址的发掘、保护和研究是持续进行的,遗址的状态随发掘和保护实践而演变,对遗址的认识和解读会随研究进展而深入,这些业务活动成果使遗址内涵更加丰满立体,为博物馆业务活动带来活力,为观众带来无尽的新鲜感,也给遗址类博物馆的发展带来广阔的想象空间。
遗址类博物馆要审慎妥善处理遗址(遗存)原生态、遗址现状与博物馆工作的多个关系。
首先,要处理好静态的空间与流动的时间的关系,遗址是静态的,但遗址的存续、发掘和研究是动态的,如何在静态的遗址空间中表达时间的流动,将静止的遗址置于流动的历史进程中,置于人与自然的动态关系中,置于人类文化的积淀、交流、碰撞和演进过程中,这是遗址博物馆面临的挑战;
其次,要处理好历时与共时的关系,遗址的形成、存续是原生内容形成的过程,遗址的发掘、研究和保护是遗址继发性内容形成的过程,这样在遗址的发掘、保护与展示之间,以及在遗址展示与博物馆展览之间,都存在着历时与共时的矛盾。
历时以线性的过程表述特定现象的演变,共时则是以聚合的方式表述不同的主题;还要妥善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遗址要保护,博物馆要开放,遗址博物馆最重要的开放区域是遗址。
保护是对遗址本体及其出土物的保护,利用则要广泛的多,除了遗址的开放参观,与遗址及其出土物有关的研究成果也是利用的对象。在文化旅游时代,对遗址内涵价值和社会形象的保护也不容忽视。博物馆可以冷静对待并包容不同领域对遗址内容及价值的解读和诠释,但博物馆不应放弃维护遗址及其内容科学性和严肃性的历史责任;
此外,要处理好原真与解读的关系。遗址留存至今的只是一些片断的信息,对遗址内涵和性质的理解要依托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科学解读。事实只是表象,科学研究是认知原真的唯一路径。科学研究成果是博物馆对遗址进行解读的依据。注意到科学研究成果的片断化、节点化的状态,博物馆在对遗址及其出土物进行解读时,需要将知识断片进行重组,并根据重组时的逻辑关系和表述情境对事实性知识进行重新表述,当然,博物馆的解读必须遵循真实、准确、科学的原则,可以通俗,但不能庸俗。特别要避免不要将非学术性语境中对遗址及其信息进行解读的表述、意境“挪用”到博物馆情境中。
遗址类博物馆的业务实践是遗址得到有效保护、实现遗址价值、增进遗址重要性的专业保障。博物馆各项基础业务贯穿的是科学研究和知识传播逻辑,体现的是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是使知识发挥更大的社会服务作用。征集是遗址类博物馆持久的工作。
由于遗址的特殊性,遗址现场的遗存遗迹,遗址出土物品,以及与遗址研究有关的物品是遗址完整性的构成部分,是遗址存续过程的实物证据,都应该进行征集或采取藏品管理措施;
科学研究是遗址类博物馆可持续发展的源头活水。遗址如“无字天书”,科学研究是这部天书内容的显影剂,让研究人员和公众全面深入地认识遗址的性质和价值。
遗址在考古发掘、科学保护等介入性手段中升华,在科学研究成果中获得永生。科学研究还是有效整合遗址各类信息的平台,遗址包含自然和人类活动的大量留存物及痕迹,通常涉及多个学科部门,只有科学语言和科学方法可以将这些物件和信息整合起来;
展示是博物馆向公众传播遗址性质及相关知识的重要方法。遗址类博物馆需要妥善处理其特有的展示难题,即遗址现场呈现着不同主题甚至不同时代的遗迹现象,还有考古发掘或古建保护的工作痕迹,这些不同背景的信息同时呈现给观众,会干扰观众对遗址性质的认识,也可能会误导观众对遗址信息的理解。遗址类博物馆需要认真研究梳理遗址现场的各种信息,整理展示的主题和主要线索,运用多种展示方法,支持观众清晰有效地理解遗址性质,学习有关的科学知识;
阐释是让观众认识、欣赏并认同遗址的历史文化价值,使遗址价值成为个人发展的精神支撑,并成为特定行为模式的道德底线。阐释的核心是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规范,博物馆阐释可以运用多种方法,可以是生动活泼的,可以是“劳其筋骨”“苦其心志”的,但一定要鼓励观众运用自己的智力和判断力获取正确的知识,认同正确的价值观。
遗址是有生命力的,是有活力的,遗址类博物馆可以通过博物馆专业实践激发和维持遗址的活力,并将这种活力传递给社会公众和子孙后代。遗址是与当下社会共同演进发展的发动机,共同见证人类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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